桥梁护栏贸易企业拿到贷款后,从钢铁生产企业获得相关钢材产品,再以赊销及利息部份加价的模式将产品销售给下游客户,给钢铁贸易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资金压力。同时,传统金融模式下,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一些大型钢铁贸易企业、盈利能力强的企业优先发放贷款,对于中小钢铁贸易企业资质要求较高,需要企业独自承担较大风险,而且融资持续周期较长,不利于融资效率提升。近年来,随着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发展,中小钢铁贸易企业的融资难、资金流转率低的问题得到一定的缓解。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化解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问 题的新型融资模式,以传统金融为起点,与互联网金融快速融合,有效提高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的概率,在我国得以迅速发展。
纵观供应链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历程,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:第一个阶段是以银行为主体,在桥梁护栏贸易融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供应链金融业务,主要是基于真实贸易背景与核 心企业信用水平开发而形成的一种自偿性融资方案。深圳发展银行从1999年开始试点,是我国最早引进供应链金融概念的银行。第二个阶段,资金提供者由商业 银行转向供应链上的节点企业或相关非银行机构,各节点相互连接构成关系更为紧密的网络关系。第三个阶段,伴随互联网技术的发展,桥梁护栏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技术不断融合,供应链金融发展到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阶段。供应链金融模式下,金融机构能够立足于整条钢铁流通供应链体系,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,促使中小钢铁贸易企业的融资速度和融资效率得到显著的提升,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度与融资成本,推动整个桥梁护栏供应链企业良性发展。